2015年12月29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专项工作报告(4项)
1.市人民政府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
2.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建设运行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3.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简案速审工作情况的报告;
4.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评议意见,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1.市人民政府关于渠江广安段流域水污染治理与饮用水源保护问题调查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3.“一府两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未定量);
4.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审计局、市安监局关于工作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4项)
(一)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16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15年市本级决算及2016年1-6月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市审计局关于广安市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四)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预留)。
三、执法检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四川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
(二)上级人大委托开展的执法检查。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未定量)
五、专题询问(4项)
(一)常委会询问
1.投资促进工作情况;
2.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3.城市住宅小区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情况。
(二)常委会委托专委会询问
扬尘治理工作情况。
六、工作评议(10个)
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七、专项视察(5项)
(一)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与区市县、乡镇人大联动);
(二)全市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保护情况(与区市县、乡镇人大联动);
(三)全市PPP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四)全市学校食堂运营管理和食品安全情况(与区市县、乡镇人大联动);
(五)全市电子商务及物流业发展情况。
八、专题调研(6项)
(一)常委会调研
1.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
(二)常委会委托专委会调研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取、使用、管理情况;
2.学校校点规划、布局、管理、使用情况;
3.城乡数字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
4.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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