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2月21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治的提名, 任命: 蒋濒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萱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成琪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叶官清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梁成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钟鹏飞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伟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王德育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红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蒋叔容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胡政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波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文术峰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