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日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唐明光本人申请,经2011年12月2日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
唐明光辞去广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